42条工商新举措服务佛山高新区“一区六园”
发表单位:佛山日报网络版  发表时间:2008-11-25


  

今后,佛山市各园区企业可享受更宽松、便捷的工商服务。昨天(23日)从佛山市工商局获悉,该局近日已推出服务一区六园42条举措,包括工商登记、注册等多项服务均有所创新。

五区都能直接办理外企登记

根据新举措,过去由佛山市局管辖的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的事务,将全面下放至区工商局。

佛山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后由区级人民政府及其授权部门批准新设立的、注册资本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非限制类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在区内新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开业、变更、注销登记及备案委托给区工商局登记。同时,各区工商局也将把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含前置审批,重点行业除外)的内资有限公司登记事权,下放到工商分局(所)直接登记,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效率。

企业登记地址可用高新区

为了凸显佛山高新区的地域优势,新举措允许企业办理企业登记时,使用佛山高新区这一地址。即企业登记时,可以将其住所表述为佛山高新区××园+具体门牌号码,这一地址将印在其产品包装上销售到各地。而企业登记的具体门牌号码的表述除以有关房产证明中的地址为依据外,还将以佛山高新区管委会或各园区管理局出具的书面证明为表述依据。

此外,对冠省名企业的要求也进一步放宽。只要实缴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实收资本300万元以上的农业企业、省级民营科技企业以及持有著名、驰名商标的企业等,均可冠名广东省

工商登记可以先预约

过去,园区的外商投资企业、涉及股东较多或规模较大的企业时常为三番两次跑工商登记而烦恼。工商局此次专门与佛山高新区管委会和各园区管理部门建立联络机制,为园区企业提供工商登记预审服务。

这类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可由园区管理部门跟工商部门联系,申请材料未给企业签署前由登记机关先预审申请材料。市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对于经预审合格的申请材料,企业合法签署后提交的,除需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以外,工商登记机关一律当场登记。

商标监管实行提醒制度

与以前的商标监管不同的是,新措施提出更人性化的方式。工商部门除定期走访佛山高新区企业,了解园区企业商标使用、推广情况以外,对初次发现商标不规范使用而且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企业,仅提醒并督促企业改进商标不规范使用,并不处罚。

而对已认定广东省著名商标企业,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变更的,以往在其商标注册证完成变更之前,不允许企业继续使用这一商标,现在则允许其在认定的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以及广告宣传上继续使用广东省著名商标字样;园区企业申请认定广东省著名商标时,只要商标注册连续使用3年的,也不受新成立公司的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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