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报办法
发表单位:  发表时间:2006-11-22


  

一、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必须是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

()承担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申请支持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3.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申请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二、受理时间

1.匹配资金项目,申请截止时间为525

2.其他设立地方基金的项目,申请截止时间为630

三、受理人员

     高玉军   电话:82100381   传真:82100134
公务员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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