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发表单位:  发表时间:200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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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申请认定条件
  自愿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符合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各项条件。(详见附件)

  2、申请认定所需报送的材料。
  (1)有科技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前一个会计年度的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审计报告;
  (4)高新技术产品的科技成果或产品鉴定证书、技术标准、产品质量检测认定证书、技术知识产权归属等证明性文件。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
  企业提出申请→高新区管委核实审查→省科委审查批准。

  4、申请认定的时限。
  每年认定一次,具体申报时间按上级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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